高秀峰因保管不善,将朔开房权证字第12-01997号房屋产权证遗失,房屋坐落:朔州市开发区建设北路东侧锦绣园小区3#-2-101,面积:138.75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?0349-88529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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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 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面积 |
用途 |
备注 |
1 |
高秀峰 |
房屋 |
朔州市开发区建设北路东侧 锦绣园小区3#-2-101 |
138.75 平方米 |
住宅 |
公告单位: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4月23日